北京中天鹏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航天长峰加油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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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天鹏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航天长峰加油站场地位于海淀区金沟河路9号,地块东至航天之星幼儿园入口路,南至金沟河路北,西至金沟河路5号院居民楼外,西至航天之星幼儿园,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57.37m2。地块拆除后仍为建设用地。由于航天长峰加油站运行过程中可能对其所在地块土壤造成污染,根据《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中第三十六条规定:“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完成。”,本地块为加油站,属于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的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并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656-2019)等技术标准的要求,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北京中天鹏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航天长峰加油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内容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附件:北京中天鹏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航天长峰加油站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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